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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写出好故事:玩转情节与结构

第四章 强劲的开头

发布:2022/3/27 15:14:521139 个作者有用

第一幕是小说的开头,需要达成几项目标:

·吸引读者。

·建立读者和主角之间的联结。

·介绍故事中的世界。告诉读者这个世界的地点设定、时代和相关背景。

·奠定小说基本的调性。这是气势万钧的史诗小说,还是滑稽古怪的闹剧?动作场景连篇还是注重角色变化?步调飞快还是闲散?

·说服读者继续读到中段。为什么读者要关心你的故事,继续读下去?

·介绍对手出场。哪些人物想阻挡主角?

只要达成这些目标,你的情节就有了稳固的基础,读者会觉得碰上了很会讲故事的作者。如何,感觉不错吧?

◎吸引读者

小说开头的首要目标,就是吸引读者。就这么简单。

切记,你的第一位读者一定是经纪人或编辑。这群人很难攻克,因为他们每天要看的稿件太多,巴不得能挑出问题,把你的作品丢到一边。

所以别让他们挑到问题。

接着你的作品要面对书店里闲晃的客人,他们可能会(因为营销和设计部门的努力工作)翻开第一页,看看里面写了什么。

这就是你面临的挑战。因为读者除了读你的书,还有其他九十亿件事可做。而且第一印象很难摆脱。一旦留下坏印象,你就得拼命两倍,外加花两倍的时间,才能回到原点,有时对方甚至不给你重来的机会。

所以不管是做人还是写小说,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绝对值得。以下介绍几个好方法,让你从头就抓住读者的心。

开场白

我建议你偶尔读读迪恩·孔茨的小说开场白。往往他的开场白都是浓缩成一句的小段落,其中提到一个有名字的角色,还有马上要扰乱正常生活的事件:

凯萨琳·赛勒确信,车子随时可能在平滑结冰的路上打滑,完全失控。

——《与恶魔共舞》(Dance with the Devil),以迪娜·杜艾尔(Deanna Dwyer)之名出版

潘尼·道森从睡梦中惊醒,她听到黑暗的卧房中传来有东西鬼祟移动的声音。

——《黑暗之后》(Darkfall)

周二是加州常见的好天气,满满的阳光和希望,只可惜哈利·里昂得在中午去杀个人。

——《恐龙的眼泪》(Dragon Tears)

在缟玛瑙墙环绕的占领塔房间里,瑙立人(Naoili)胡兰将他的外脑与控管生理机能的脑分离开来。

——《野兽之子》(Beastchild)

这些开场白的成功因素是什么?第一,其中包含了角色的名称,明确的称谓劈头就创造出小说是现实的错觉。用代名词开场也有类似的效果:她听到卧房里有东西在动。

不过我喜欢孔茨的写法,因为名字能带来额外逼真的效果,让读者更轻易“自愿暂时停止怀疑”。

第二,开场白中有事情发生,或有事即将发生。而且不是随便一件事,而是不祥或危险的事,会打乱正常生活。

利用开场白带给读者动感,预示有事发生或即将发生,让读者一开始就感到情节的移动。

如果你用长篇描述段落开头(过去人们比较能接受这种开场白),你就无法创造动感,反而会害情节停滞。

别误会了,你还是可以用描述开场——只要加入带有动感的文字就好。

而只有角色能够有所动作,所以请尽快介绍角色出场。以下的例子来自美国作家安·拉莫特(Anne Lamott)的作品《蓝鞋》(Blue Shoe):

窗外的世界宛如一片火海,开心果树的叶子散发着火红、橘色的光芒。麦迪端详着晨光,躺在床上她先生应该睡的那一侧。

拉莫特以描述开场,但第三句她就加入了角色,接着又补上一句显示事有蹊跷——她先生不在应该在的地方。

读者感到有事发生,知道麦迪身处麻烦的困境,必须想办法处理。

这就是动感。动感不一定要用动作呈现(虽然也可以),只要传达有事发生的感觉就好。

如果你没有趁早打乱主角的生活,你可能就要违反希区柯克的名言了:好故事就像人生,只是删掉了无聊的部分。

所以快打乱一江春水吧。

开头发生的事未必很重大,像房子炸掉。有时反而可能是看似无害的事,譬如夜半打来的电话,或一小则意外消息。

比方说,美国作家玛格丽特·米切尔(Margaret Mitchell)的《乱世佳人》一书中,读者一开场就见到了斯佳丽:

斯佳丽并不漂亮,但男人臣服于她的魅力之下时,往往会忘了这件事。塔尔顿双胞胎就是好例子。

这就是斯佳丽,以及故事开始时她的世界。她可以靠魅力捕获任何男人,也乐在其中。

她从不撒谎,因为她无法忍受对话焦点不在她身上。不过她说话时总不忘微笑,刻意加深酒窝,眨动根根分明的黑睫毛,眨得跟蝴蝶翅膀一样飞快。男孩们看得如痴如醉,正中她的下怀……

目前为止都很顺利,斯佳丽迷住了塔尔顿双胞胎,掌控了他们。对话转向几天后在十二橡树庄园举办的烤肉派对,双胞胎想邀斯佳丽共舞华尔兹,于是保证如果她答应,他们会告诉她一个秘密。秘密就是艾希礼和梅勒妮将在派对上宣布订婚。

斯佳丽面不改色,嘴唇却变得惨白,仿佛毫无预警地遭遇冲击,在过度惊讶的头几秒钟,还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。

扰乱事件出现了!再隔几页,我们终于发现原因:

艾希礼要娶梅勒妮!

哦,不可能!……不,艾希礼不可能爱梅勒妮,因为——哦,她不可能弄错!——因为艾希礼爱她!她,斯佳丽,才是他爱的人,她很清楚!

斯佳丽以为她一手掌控的世界,追求者和美好婚姻组成的世界,被打乱了。

再来看看美国作家强纳森·哈尔(Jonathan Harr)的杰作《漫长的诉讼》(A Civil Action)开头。《漫长的诉讼》不是小说,而是一桩真实的复杂法律案件:两家大公司因粗心,污染了一个小镇的水源,造成数人死亡或生病。不过这本书读起来就像完美的小说,而且从一开头就非常成功。

整本书的第一句这么说:“七月中一个周六早晨,简·施里奇曼律师在早上八点半被电话吵醒。”

哈尔一开头就带出了主角,以及一通吵醒他的电话。我们都接过很晚或很早打来的电话,通常都不是好事,因此我们想要继续读下去,看他为什么接到电话。我们从第一句就迷上这个故事了。

第一章接着告诉读者,那通电话来自施里奇曼的债主,如果他再不还钱,他的车就得转手给人了。二十分钟后,他接到郡警局的电话,表示要过来拿车。读者得知施里奇曼正在经手一起大案子,而且经济极为拮据。他的状况已经糟到他可能失去一切:他的事业、家、所有的财产。然后我们发现陪审团已经开始讨论他的案子,施里奇曼的成败都掌握在他们手上。我们跟着没了车的施里奇曼走去法院,在走廊上等陪审团进行第二天的讨论。第一章结尾,我们看着律师独自一人,苦苦等待。

这段精彩的开场让作者能带领读者回到过去,用剩余的篇幅从头慢慢描写到开场这一刻。我们想继续读下去,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有趣又令人同情的角色,在人生的战场上苦斗,我们从开头第一句就看到他的挣扎。

除此之外,还有其他方法也能劈头抓住读者的心。

行动

美国作家詹姆斯·凯恩(James M.Cain)的小说《邮差总按两遍铃》(The Postman Always Rings Twice)如此开始:“大概中午的时候,他们把我从运稻草的卡车上丢下去。”

这就是所谓的“从中开始”——从事件的中间开始。

行动也可以实时通过对话呈现,其中若带有冲突的元素更好。以下是我的小说《终极目击者》(Final Witness)的开场:

“你今年几岁?”

“二十四岁。”

“你要升大三了吗?”

“对。”

“你是班上第二名?”

“暂时是。”

“你是不是有理由撒谎?”

“什么?”雷切尔·伊巴拉感到脸开始涨红。这个问题无故飞来,仿佛赏了她一巴掌。她在椅子上稍微坐挺了一些。

这段交叉诘问般的对话马上将读者抛进两个角色的冲突。

真实情感

美国小说家格雷格·艾尔斯(Greg Iles)的作品《寂静游戏》(The Quiet Game)一开场,读者就看到一名爸爸带着四岁女儿在迪士尼乐园排队:

安妮在我怀里猛然一扭,指向人群。

“爸爸!我看到妈妈了,快点!”

我没有看,也没有问她在哪里,因为安妮的妈妈七个月前就过世了。我静静站在队伍中,看起来跟一般人一样,只不过滚烫的泪水开始刺痛我的眼睛。

通过普世都懂的沉痛情感,我们能与主角产生共鸣。

回到过去

另一个从头掌握读者注意力的方法就是“回到过去”。以下以斯蒂芬·金的作品为例:

这份恐惧要持续二十八年,或甚至永远无法消去。就我所知,一切始于一艘报纸做的小船,沿着涨满暴雨的水沟向前漂去。

——《它》(It)

关于那一晚,莎拉后来只记得两件事:他在命运之轮节目上的好手气,还有那张面具。然而随着时间过去,她往往只想起那张面具,前提是她要强迫自己回想起那个恐怖的夜晚。

——《死亡禁地》(The Dead Zone)

这么写马上告诉读者,接下来即将展开的故事绝对不能错过。

态度

当你使用第一人称叙事法,尤其是写作文学小说时,你可以通过语气和态度捕捉读者的注意力。你可以学学塞林格:

如果你真的想听,你想知道的第一件事大概是我在哪儿出生,我糟糕的童年是什么样子,我的父母比起关心我更在意哪些事,还有许多苦儿受难记般的废话。但说实在话,我不怎么想说。

——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

请巧妙使用上述方法捕获读者的心。想让读者一页一页翻下去,你还需要练习好一阵子,不过至少你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。

序章

序章是屡见不鲜的开场方式,各类作者都曾写过不同形式的序章。不过最有效的序章只要达成一个简单目标:吸引读者继续读第一章。

本章提到的规则也适用于序章,唯独只有一项差异:序章未必要介绍主角出场。不过序章终究必须和主线情节连接起来。

序章主要的运用方式有三:当作动作场景引线、外框故事和预告。

动作场景序章

动作场景序章常见于悬疑小说。序章以大场面开场,且往往牵扯到死亡,如此一来不但马上确定叙事风格,也提高了主角要付出的代价。主线情节从第一章开始,而序章发生的事件会笼罩在整个故事上。

有时主角会在序章出现。美国作家约翰·卢兹(John Lutz)和大卫·奥格斯(David August)合写的《倒数时刻》(Final Seconds)中,序章描写纽约一所公立学校的炸弹危机。主角哈波是一名满头白发的纽约警局拆弹小组老鸟,他与年轻搭档赶到现场。随着哈波试图拆解炸弹,气氛也越来越紧张。最后,哈波握着一部分的炸弹,差一点就完成任务,但……砰!他的手几乎都被炸飞了。

第一章跳到两年半以后,哈波前去探望他的搭档,搭档为了当年的炸弹事故引咎辞职,哈波也已离开纽约警局。

这段序章非常紧张刺激,充满悬疑。第一章开始时,读者都很好奇哈波经历如此重大的创伤后,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。

另一个例子是美国小说家哈兰·科本(Harlan Coben)的《死者请说话》(Tell No One)。旁白大卫·贝克一开头就回述他和妻子伊丽莎白的结婚周年旅行,他们去了一处浪漫的湖畔,那儿有两人许多美好的回忆。最后他们在幽暗的湖中游泳、做爱,悠闲地躺卧在竹筏上。

接着伊丽莎白走回停船码头,贝克则留在竹筏上。他听到车门摔上的声音,然后伊丽莎白就消失了。

贝克游回码头,大叫妻子的名字。

他听到伊丽莎白的尖叫声。然而他爬出湖面时,有东西重重捶了他一下,害得他踉踉跄跄又跌回湖中。他又听到妻子的尖叫。“但随着我沉到湖中,她的声音,所有声音都融入水中消失了。”

序章结束在这儿。第一章开始时已经是八年之后。

通常序章都绕着不是主角的角色打转,有些角色甚至不会在主线情节出现。

比方说,在迪恩·孔茨的《午夜》中,我们先认识洁妮丝·卡博萧,通过前几章的讨论,我们知道她喜欢在晚上慢跑。她在袭卷而来的黑夜中慢跑时,孔茨告诉读者她的背景,让我们认同她,甚至同情她。

这时悬疑开始发酵,洁妮丝感觉有人,或是东西,跟踪她。她没猜错。序章结束时,她已经被某种神秘的恐怖生物杀死了。

第一章开始时,主角萨姆·布克抵达这个发生谋杀案的小镇。

由此可见小说写作的基本规则:如果你不在序章介绍主角,请一定让他在第一章出场!读者想知道他们应该跟随哪个角色。

请注意:孔茨将这篇序章标为“第一章”,情节真正开始的章节则是“第二章”。你喜欢的话,也可以这么做,因为章节名称不重要,发挥的功能才重要。

如果想写动作场景序章,请记得:

·动作场景规模要够大,足以撑满一整篇序章。

·不要写太长。

·以麻烦问题作结,也就是坏事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。

·确定你会把序章和主线情节联结起来,或至少在主线情节中解释序章发生了什么事。

外框故事

序章也可以带出角色,让他准备回首讲述这个故事。为什么要这么做?如此一来才能营造特殊氛围,仿佛接下来发生的事件影响之大,甚至波及现在和未来。

斯蒂芬·金的短篇小说《总要找到你》(The Body)开头,叙事者回想起“很久以前”的一九六○年,当时他第一次看到尸体。然而他表示那起事件不仅带来视觉冲击,还“与心中埋藏秘密的地方靠得太近……”。

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也有外框故事,不过塞林格没用序章或尾声强调,仅仅通过写作手法来呈现。

叙事者霍尔顿·考尔菲德告诉读者,他要讲“上个圣诞节左右发生在我身上的怪事,当时我又弱又病,只得到这儿来休息一下。”

这儿是哪里?我们直到最后一章才发现,霍尔顿住在精神病院。

通过外框故事,你可以:

·奠定想要笼罩主线情节的情绪与风格。

·序章本身必须值得一读。不能只是枯燥地叙述,必须让有趣的声音发声。

·让读者知道,即将发生的事如何到了现在还持续影响序章中的角色。

预告

虽然这个方法十分罕见,但偶尔也会成功。美国小说家玛丽·希金斯·克拉克(Mary Higgins Clark)就试过好几次。

在预告中,你先描写稍后书中出现的场景,感觉就像试玩即将开幕的游乐设施。

为什么要这么写?因为你能通过动作场景吸引读者,却又没有呈现整个场景,反而留下谜团。这下读者会心想,这个角色是怎么把自己逼上绝境的?

等你写到小说中这个场景时,这才把故事说完,回答读者最初的问题。

有些有洁癖的作家很反对预告,因为这种序章没有增添额外的情节,只是把故事内容提早拿来用罢了。

针对这个问题,简单的回答是:那又怎样?如果预告序章能吸引读者,激起兴趣,就算是功成身退了。

如果你想写预告,请记得:

·从故事中挑选情绪激昂的场景。

·你可以用一模一样的字句,或稍微改写一下。

·不要写出结果,才能真的诱使读者读下去。

◎通过主角,建立与读者的联结

我卖出第一本小说前,角色设定一直是我最头疼的弱点。我可以想出情节或情境,却只能加入一堆样板角色,仿佛这些角色之所以出现,纯粹是因为我把他们硬塞进故事里。

后来我碰巧读到拉约什·埃格里的建议,他认为历久不衰的作品能够成功,关键就在于活跃写实的角色。埃格里认为,如果你真的了解自己,对自己内心有着深度、亲密的认识,你就能写出伟大、复杂又有趣的角色。

因为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体验过各种人类的情绪,因此只要存取自己的情绪回忆,就能创造出无数的角色。

这本书不是教你如何塑造角色,虽然角色与情节结构确实有些关联。没有角色,情节就无法前进,而角色越突出,情节就越棒。如果你想学习角色塑造,我建议你参考美国小说家南希·克雷斯(Nancy Kress)写的《创造生动的角色》(Creating Dynamic Characters)和《撰写精彩小说:角色、情绪和观点》(Write Great Fiction: Characters, Emotion & Viewpoint)。立体的角色能吸引读者深入情节,这层互动关系就称为联结。

如何建立联结

塑造出引人注目的主角后,你必须更进一步,思考如何与读者建立情感上的联结。想做到这一点,你需要掌控四种情绪:认同、同情、喜爱和内心冲突。

认同

既然读者通过主角来接触情节,那么读者越认同主角,对情节的认知也就越深刻。通过认同主角,作者能创造一种神奇的感觉,让读者觉得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
认同的意思很简单,就是让读者认为主角与自己类似。我们觉得在特定情况下,我们也会跟主角陷入同样的处境,并做出类似的反应。

在我们看来,主角就跟真人一样。

而真人的特性是什么?只要看看自己就知道了。一般来讲,你:(1)希望能成大事;(2)有时候有点胆小;(3)并不完美。

《爱上汤姆的女孩》中,斯蒂芬·金塑造出九岁的主角崔莎·麦法兰。她跟妈妈在森林里散步,结果崔莎走失,问题就开始了。她为什么走失?因为她想摆脱妈妈,就生气地大步跑走了。她的反应很简单,也符合人性,我们轻易就能认同。斯蒂芬·金因而将我们带进主角即将面临的危机。

崔莎不完美,她也有一般人的缺点。

你应该问问自己:你的主角该如何行动思考,才会像一般人?找出这些特质,读者就会开始亲近你的主角。

这个方法对英雄作品的主角也有用(而且特别重要)。举印第安纳·琼斯为例,在电影《夺宝奇兵》(Raiders of the Lost Ark)当中,导演其实可以将他塑造成超人,轻而易举克服万难,然而制作团队却聪明地赋予他人性化的合理缺点:他很怕蛇。这个缺点让琼斯变得更像真人,也更容易亲近。

与认同类似的另一个概念是同情。

同情

相较于单单认同,同情更能加强读者对主角的情感投入。在我看来,最好的情节都能让读者稍微同情主角,即便主角带有负面特质(例如《乱世佳人》的斯佳丽),作者还是有办法激起读者的同情。

有四种简单的方法能激发读者的同情心。请小心选择,不要用过头,否则读者会觉得你在操弄他们。

(1)危机。让主角立刻面临恐怖的危险,他马上就变得值得同情。《爱上汤姆的女孩》中,崔莎气呼呼跑走之后,在危险的森林里迷路了。她马上面临实际的危险。

心理层面的危险也可以,迪恩·孔茨就常运用这个技巧。《午夜》中,联邦调查局探员萨姆·布克的心情已经下落到谷底,他青春期的儿子恨他,害得他必须拼命寻找活下去的意义。布克陷入了心理的危机,这本小说的深度部分便来自他寻找生存意义的过程。

(2)困难。如果主角必须面对不是自己造成的苦难,读者就会同情他。《赢家》(The Winner)一书中,美国作家大卫·鲍达奇(David Baldacci)描写一名穷困的美国南方女性,自小就没有感受过爱,也没有上过学,或体验过干净的环境(连嘴巴里都一口烂牙)。因此当她努力克服自身的困境,我们都会替她加油。

阿甘从小就面临肢体和精神的障碍,因此也从开头就赢得了观众的同情。

想用困难这一招,便不能让主角抱怨他遭逢的困难。当然他可以因为生活太苦而发泄一下情绪,但别让他一直抱怨,因为读者欣赏努力克服困难的人。

(3)弱者。美国人最喜欢面对巨大挑战的人。约翰·葛里逊在许多作品中都以弱者当主角,他最有名的作品《造雨人》(The Rainmaker)便将经典的小虾米对抗大鲸鱼的故事搬上法院舞台,主角鲁迪·贝勒与庞大的辩护律师事务所奋战时,我们都情不自禁替他加油。

西尔维斯特·史泰龙(Sylvester Stallone)在电影《洛奇》(Rocky)中演活了洛奇·巴尔博厄这个角色,让洛奇成为美国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。这部电影能够如此成功,不只因为讲述小拳击手挑战冠军的故事,也是因为情节反映了史泰龙力争上游的演员生涯。

(4)脆弱。如果感觉主角随时都可能被击倒,读者就会替他担心。《玫瑰疯狂者》(Rose Madder)中,斯蒂芬·金带领读者跟随一名疲惫不堪的妻子,经过一年噩梦般的婚姻,她终于鼓起勇气,逃离身为警察的神经病丈夫。然而她太不经世事,她的丈夫又很会找人,因此从她踏出家门那一刻开始,读者就替她担心。

喜爱

惹人喜爱的主角通常会做讨人喜欢的事。比方说,读者喜欢的主角会帮助别人,或者很会讲话;他们个性积极,乐于支持他人;他们不自私,而且对生命有广泛的见解。我们喜欢跟这种人相处。想想你喜欢什么样的人,然后把其中一些特质加入到主角身上。

角色如果幽默又不自傲,通常都很讨喜;默默关怀他人的角色也很不错。

美国作家乔治·麦唐纳(Gregory McDonald)写的《古灵侦探》(Fletch)系列小说中,主角艾文·弗莱切(1)(Iriwin Fletcher)就很幽默又不自傲。美国小说家罗伯特·克莱斯(Robert Crais)笔下的私家侦探艾维斯·柯尔(2)也是如此。

但请注意,如果过度想讨人喜欢,往往会造成反效果。过度与否的界线很难判断,但如果你弄清楚了,肯定受用无穷。

你当然可以写不讨喜的角色,但同时必须强调他的其他特质。赋予主角权力通常是解法之一。斯佳丽有能力操控男人,随着故事发展,她也会善用自己的能力攻克难关。

《教父》当中,迈克·柯里昂是头野兽,他也很有权力。

请赋予不讨喜的角色其他吸引人的特色,否则读者就会失去兴趣。

内心冲突

角色如果对自己的决定毫不怀疑,总能毫无恐惧勇往直前,那就不有趣了。一般人不会这样过活,在现实生活中,每个人都有疑虑。

将主角的疑虑摊在情节表面,就能将读者进一步拉进故事里。

詹姆斯·傅瑞在《超棒小说这样写2》(How to Write a Damn Good Novel II)书中写道,内心冲突就像“角色心中两个‘声音’交战:一个代表理智,另一个代表热情,或两种互相冲突的热情”。

许多时候,其中一个声音是恐惧,警告主角不要行动。然而主角听从了另一个声音,可能是职责、荣誉、原则或类似的理念,因而消除疑虑,有所行动。

◎呈现故事的世界

你的主角住在什么样的世界里?故事背景设定很重要,但并非唯一的重点。你该问的是,主角过着什么样的生活?

美国作家丹尼斯·勒翰(Dennis Lehane)在《神秘河》(Mystic River)的序章结束后,第一章就介绍了吉米·马库斯所在的世界:

那晚工作后,吉米·马库斯与姐夫凯文·萨维奇到华伦酒馆喝了杯啤酒。两人坐在窗边,看几个小孩在路上玩曲棍球。总共有六个孩子,他们在黑暗中打打闹闹,脸孔因为夜色而糊成一片。华伦酒馆位于旧牲畜场区的一条隐密小巷里……

我们由此瞥见吉米的生活习惯:他是个普通人,住在蓝领社区(靠近旧牲畜场)。第一章解释了更多吉米的现况:他曾坐过牢,但现在已经结婚,有三个女儿,自己开了一家店。他很努力地想在世界上活下去。

有时候故事一开始,读者劈头就看到主角在做自己选择的工作,这种写法让作者有机会解释主角的状况。例如劳伦斯·布洛克写的《八百万种走法》(Eight Million Ways to Die)中:

她说:“你以前是警察。”

“几年以前。”

“现在你是私家侦探。”

“不完全是。”她瞪大双眼,那对湛蓝的眼睛散发出罕见的颜色,我心想她是否戴了隐形眼镜,因为软镜片有时会奇妙地改变眼睛的颜色,更动某些色泽,或突显其他色彩。

“我没有执照,”我解释,“我决定不再拿警徽的时候,就决定我也不想拿执照。”也不想填表格、留记录,跟国税局报备。“我做的事都没有正式记录。”

“但这是你的工作,没错?你靠这个过活?”

“没错。”

请注意,这段对话并非只是丢出信息。布洛克让读者看到叙事者精准的观察能力,还有他对于“正式”事务的看法。

◎奠定风格

美国小说家史蒂夫·马丁尼(Steve Martini)的小说《大法官》(The Judge)第一章如此开始:

“你有两个选择,”他告诉我,“要不你的人做证,要不就拉倒。”

我说:“不然怎么样?你要碾碎我的指头吗?”

他盯着我,仿佛说:“如果你想的话。”

阿曼多·阿柯斯塔要是生在别的时空,一定如鱼得水。看着他,我不禁联想到灯光昏暗的石穴,墙上挂满铁枷锁,以及火光闪烁的火把。空气中飘着浓浓的猪油味,满头乱发、胸膛厚实的男子身穿黑色斗篷,在他一声令下后四处跑动,对人施以剧痛酷刑。“椰子”真的生错时代了,随着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关闭,他也错过了命中注定的角色。

现在我们坐在他的办公室,就在第十五部门……

叙事者用强硬的口吻,描述法院的场景:一名律师必须面对强悍不公正的法官。我们知道这本书将有独特的叙事风格。

拿这个例子与美国作家汤姆·罗宾斯(Tom Robbins)的《随机吸引力》(Another Roadside Attraction)相比:

他们在迈阿密边界一座死湖中,打捞出一个厚纸板制的公文包,从里头找到了魔术师的的内裤。不管这发现有多重大——极有可能改变每个人的命运——这份报告都不会以这起事件开始。

你发现两者风格的差异了吗?我想应该不难。读者习惯沉浸于固定的风格,虽然并不是说严肃的小说就不能有诙谐的桥段,或喜剧小说不能加入正经的情节。其实有些变化反而更好,能让读者更为投入。

然而一本小说带给读者的总体印象风格应该一致。

第一页就吸引读者

美国作家杰克·比卡姆(Jack M.Bickham)在《小说写作最常见的三十八个错误》(The 38 Most Common Fiction Writing Mistakes)建议,“不要花时间让引擎暖机,要让故事从第一句就开始。”

比卡姆警告作者,有三种开头方式会劈头就拖累你的故事。

(1)过度描述。如果故事开头主要都是描述,就少了动作,少了行动中的角色。虽然开头需要稍微描述地点,但篇幅应该保持简短,并融入开头的动作当中。如果情节需要描述场景,那至少加入一个角色,推动故事前进。

(2)回首过去。小说总是向前进行,如果一开头就丢出背景故事(主线情节开始前发生在角色身上的事)感觉就像在拖时间。

(3)没有威胁。比卡姆说:“好小说应该始于某人对威胁的反应,并描写他如何应对。”请马上让读者看到开头段落的扰乱事件。

◎说服读者继续读到中段

上述提到的第一幕元素,都是为了将读者推进第二幕。为什么他们要关心你的故事,继续读下去?

因为你在第一幕已经做到以下几点:

·介绍引人注目的主角

·读者已与主角建立联结

·主角的世界已经遭到扰乱

主角穿过第一扇无法折返的门,进入第二幕时,我们必须知道他的对手是什么。

你未必这时就揭露对手的身份。留有一些悬疑感没什么不好,还能让读者期待谜底揭晓的那一刻。重点是你一定要想好对手了。

确保对手至少跟主角一样强,能比主角强更好。而且不要吝于激起读者对对手的同情心!给对手反抗主角的正当理由,替他辩护。你的小说结构会因此更扎实。

处理说明段落

如果列出拖慢情节的因素,一口气丢太多信息绝对是头号原因。说明段落指的是作者先说明他认为读者需要知道的信息,接着才进入故事。

以叙事法来说明已经很糟了,用对话更是可怕至极。

比方说,你可能读到这段说明:

约翰是一名来自东岸的医生,他从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毕业,三十岁的时候在纽约市完成住院医师训练。他还是实习医生的时候,跟亲戚一起住在长岛。约翰很喜欢纽约。

在某些情境下,这一段可能完全没有问题。有时候说明可以当成捷径,只要段落不长,其实还颇有效的。不过请在你的稿子中找出这种说明段落,一一检视,然后自问有没有更有创意的方式,能把信息告诉读者。

我对于小说开头的说明段落写法有些基本规则。我能整理出这些规则,就是因为我写作的时候,往往倾向开头就花很长的篇幅说明。我自以为读者需要这些信息,才能了解我的故事。

事实并非如此。通常就算朝开头大刀一砍,也不会影响故事的发展,反而让小说一开始就上了轨道。

不要用无意义的说明段落慢慢开始。因此请注意这些规则:

规则一:先有动作,再解释。先带出行动中的角色,读者会紧跟着行动的角色,不会要求先了解角色的所有背景。随着故事发展,你才在必要时分批丢一点信息出来。

规则二:解释的时候请模仿冰山。不要把角色过去的故事或现在的状况全告诉读者。只要把冰山表面的百分之十告诉我们,让我们了解发生了什么事,剩余的百分之九十就继续神秘地藏在水面下。稍后你可以揭露更多信息,但等到适当的时机之前,先不要说出来。

规则三:将信息包装在冲突中。通常呈现信息的最好时机,就是气氛紧张的冲突场景。通过角色的想法或对话,你可以一把掏出重要信息,丢到读者眼前。

◎两个成功的开头案例

在《午夜》的第一章,迪恩·孔茨灵巧地在说明段落融入紧张的夜跑场景:

第一句:“洁妮丝·卡博萧喜欢晚上慢跑。”他遵守规则,先带出行动中的角色,而且角色有名字。

下两句:作者解释她慢跑的相关信息,并告知读者她的年龄和外表(很健康)。

下五句:读者知道了故事的时空背景(九月二十一日周日晚上,在月光海湾)。作者描述地点,奠定氛围(很暗,没有车,没有其他人),并介绍地点背景(安静的小镇)。

下三句:通过动作(她继续跑步)呈现氛围细节。

下两句:介绍洁妮丝喜欢夜跑的背景信息。

下五句:提出更多有关洁妮丝的细节(为什么她喜欢夜晚)。

下三句:她继续跑步,带动动作。更多细节和氛围的描述。

下一句:她继续跑步,带动动作。描述她的感受。

下七句:进一步了解洁妮丝,描述她与过世丈夫的过去。

下两句:首次出现问题的迹象。

下三句:她对这些迹象的反应。

第一章便以这种方式进行。有空请你读读开头这一章,这是处理说明段落的好例子。

下个例子我们扩大范围,看大卫·奥格斯和约翰·卢兹合写的《倒数时刻》(Final Seconds)前六章如何进展:

序章:纽约的公立学校发生炸弹危机。白发苍苍的老鸟哈波和他年轻的搭档抵达现场。哈波试图拆除炸弹,形势越来越紧张。最后哈波手拿一部分的炸弹,差一点就成功拆弹,但……砰!他的手大部分都被炸掉了。

第一章:两年半后,哈波前去拜访他的搭档(他似乎必须为那场意外负责),他现在担任科技惊悚小说作家罗德·巴克纳的私人保镖。哈波已经离开纽约警局。

第二章:哈波无法说服搭档回到纽约警局。当他开车离开戒备森严的宅邸,却听到巨大的爆炸声。整栋房子爆炸了,也炸死了巴克纳和屋内所有的人。

第三章:哈波试图讯问前搭档死亡案件的侦查状况,但他以前的老队长不肯告诉他。情节开始越来越紧张。

第四章:读者见到哈波在家的样子。接着他接到一位联邦调查局老友的信息,找他来谈谈这个案子。

第五章:艾德曼以前是犯罪分析师,现在已经成了古怪的酒鬼。他提出一个论点,认为有连续炸弹客专挑名人下手!

第六章:读者看到炸弹客凶手在郊外跟线人拿东西,线人心情很差。交易完成后,线人拿到钱,但钱里面还被装了汽油弹跟雷管。线人被炸死了。

我们读到了第六十四页。这时情节已经铺陈好,猫捉老鼠的游戏就此展开。

◎一些很棒的开头

我们来看一些畅销小说的经典开头,研究作者怎么写。我们一样从大师迪恩·孔茨的作品《惊骇内幕》(Sole Survivor)开始:

洛杉矶周六凌晨两点半,乔·卡本特惊醒,他将枕头抱在胸前,在黑暗中叫着已逝妻子的名字。他声音中的苦闷和惊恐将他从睡梦中唤醒,然而梦境没有马上消散,而是如颤动的帷幕慢慢飘开,宛如地震来袭晃动屋子时,阁楼的灰尘从屋顶椽架掉落一般。

请注意,孔茨马上丢出一个名字,以及震慑人心的开场第一句。然而接着他用极其诗意的两个句子推展第一句的内容,加深描述及情感的力道深度。惊悚小说中很少看到这么棒的开场白。

接着来看斯蒂芬·金的《末日逼近》(The Stand):

“莎莉。”

她咕哝一声。

“快起来,莎莉。”

她呢喃的声音更大了:“别管我。”

他更用力摇着她。

“起来,你得起来。”

查理。

查理的声音在叫她。他叫多久了?

莎莉从沉睡中惊醒过来。

斯蒂芬·金用对话开场,马上带出动感氛围。有人在说话,这就是动作(对话也是动作的一种,能够引出结果或对方的反应)。随着对话进行,我们只知道查理很焦躁,而莎莉从沉睡中惊醒过来后,即将发现他焦躁的原因。

如果你写的是喜剧小说,还有另一招能写出引人注目的开场白:使用文字的形状和声音创造古怪的感觉。以美国作家唐纳德·维斯雷克(Donald E.Westlake)写的《神圣怪物》(Sacred Monster)为例:

“不用太久,先生。”

喔喔喔喔喔喔,喔喔喔喔喔喔喔喔,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,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,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,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,哇。

我从头到脚都在痛,连骨头都疼到发酸。上帝正用巨大的拳头拧着我的内脏左扭右磨。如果这么不舒服,我干吗做啊?

“先生,你准备好回答问题了吗?”

读者会忍不住猜想叙事者做了什么事才这么痛苦,因此维斯雷克确保了读者绝对上钩。

接着我们来看一些文学小说的经典开头。应该没有作品比美国小说家赫尔曼·梅尔维尔(Herman Melville)的《白鲸记》(Moby Dick)更有文学气息了吧?

叫我以实玛利。许多年前,确切是多久并不重要,由于身无分文,陆地上也无事物特别令我感兴趣,我便决定出海一阵子,探究世上由水组成的部分。这是我排解心中怨气、控制身心循环的方法。每当我发现自己开始紧绷嘴巴,心灵化为阴郁湿冷的冬日,而且不自主在棺材店门口逗留,跟在我碰到的每个葬礼队伍尾端;尤其当我的疑心病战胜理智,逼得我必须祭出严格的道德标准,才不会刻意走上街头,一一拍掉路人的帽子,每到这时候,我就认为我该赶快出海了。航海是我替代射击和打球的解决方案。

以第一人称写作时,叙事者的声音必须能抓住读者的心,梅尔维尔的主角就成功了。

著名的第一句“叫我以实玛利”或许对十九世纪的美国读者更有意义,因为他们对《圣经》的了解更深。以实玛利是先知亚伯拉罕与女仆夏甲生的儿子,因此他不像正妻撒拉的儿子以撒,不是上帝宠爱的孩子。撒拉将以实玛利送走,以防他抢分以撒的遗产。靠这个名字,梅尔维尔马上就奠定了主角是圈外人的形象。

接着在这段骇人的开头段落,叙事者继续述说为了避免自杀,他必须出海。不过梅尔维尔用了非常诗意的文字——心灵化为阴郁湿冷的冬日。

他也在文中加入一丝幽默,免得气氛变得过于感伤——以实玛利说有时候他会想一一拍掉路人的帽子。

而且叙事者说话很有个性,这是文学小说的关键。如果你要以第一人称视角写作,请赋予主角能吸引读者的声音。

稍早我警告过你不要以描述地点、天气等开场,这不是绝对的铁律,只是好心的建议。现今的读者很没耐心,马上就想知道他们凭什么要继续读下去。

所以假如你想以描述段落开场,请记得要达成三个目标:(1)奠定故事氛围;(2)尽早加入角色;(3)给读者继续读下去的理由!

以下这段是美国小说家珍妮特·菲奇(Janet Fitch)的《白夹竹桃》(White Oleander)开头:

圣塔安那的风从炎热的沙漠吹来,使最后一抹春天的绿草也枯萎成稀疏的干稻草。只有夹竹桃还屹立不倒,绽放着精巧有毒的花朵,伸展着尖如匕首的绿叶。

读者马上感到故事的氛围。作者描述的天气不只是现况,还预示了情节未来的发展。第一句让读者感到荒芜,第二句则提及唯一欣欣向荣的植物却很危险。读完这本书,你就会知道夹竹桃的意象和故事的关系!

接着菲奇介绍了叙事者,马上就加入了角色:

我和母亲在干热的夜里无法成眠。我半夜醒来,发现她的床是空的。我爬上屋顶,轻易就瞥见她的金发,在即将满月的月光下宛如白色的火焰。

“又到了夹竹桃的季节,”她说,“这个时节谋杀情人的人都会怪罪风啊。”

身为读者,我想更了解这个角色。什么人会说这种话?我们会因此继续读下去。

美国作家华莱士·斯特格纳(Wallace Stegner)在《糖果山》(The Big Rock Candy Mountain)中描写了一名真正不断移动的角色:

火车摇晃着驶过空旷的乡间,这时艾莎才终于放下出走的悲伤,伸手怀抱终于属于她的自由和解放。

为什么艾莎之前不自由?她获得自由后要做什么?她要去哪里?

她收起手帕,肩膀靠着肮脏的窗框,看着电报线在电线杆间垂啊、垂啊、垂啊,再看树木、四散的农场、无边无尽的各式白房和一块块麦田顺畅地从窗外向后流过。火车每跑一英里路,就表示她更自由。

车厢内很热,敞开的窗户害一阵苦涩的烟味灌入车厢。随着狂风吹袭,冒出的烟拂过她的眼睛,遮住了两侧的轨道。前方两名男子站起身,脱下外套,转过来朝排烟的车头走去。其中一人穿着亮眼的条纹吊带,直盯着她瞧。

作者提到小细节——男子盯着她看。这让女主角更显脆弱,而先前我已经提过,脆弱暗示了危机。读者马上就开始同情她了。

英国作家毛姆(W.Somerset Maugham)的小说《人生的枷锁》(Of Human Bondage)也以描述开场,但马上就进入重要的扰乱场景:

初亮的天空阴沉灰暗,厚重的云朵挂在天边,空气中飘散着生冷的气息,似乎下雪了。一名女子走进孩子睡觉的房间,拉开窗帘,她习惯性瞄了一眼对门那栋有门廊的灰泥房子,然后走到孩子床边。

她说:“起床了,菲利浦。”

为什么她要叫菲利浦起床?故事氛围很阴郁(灰暗、阴沉、厚重的云朵、生冷的天气)。我们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了。

她掀开棉被,抱起孩子,带他下楼。他还半睡半醒。

她说:“你母亲想见你。”

她打开楼下一间房间的门,将孩子带到床边。一名女子躺在床上,她是孩子的母亲。她伸出双手,孩子便凑到她身边躺下,他没有问为什么叫他起来。女子吻吻他的双眼,接着用细瘦的小手,隔着孩子白色的法兰绒睡袍,感受他温暖的体温。她将孩子更加拉近身边。

她说:“你很想睡吗,宝贝?”

她的声音如此虚弱,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。孩子没有回答,只是舒服地微笑。他很高兴能躺在这张温暖的大床上,有柔软的手抱着他。他依偎在母亲身旁,试着把身体缩得更小,并睡眼惺忪地亲她。过了一会儿,他就闭上眼睛,沉沉睡去。医生走上前来,站在床边。

她呻吟道:“噢,拜托还不要带他走。”

医生没有回答,只是凝重地看着她。女子知道无法再留着孩子太久,便又吻了他一次。她用手抚过他的身体,直到她握住孩子的右脚,摸到那五根小小的指头,接着又用手缓缓摸过他的左脚。女子啜泣了一声。

这名母亲必须和孩子分离。为什么?作者借此创造了情感上的危机。

看了这么多例子,我们学到什么?

任何一种小说都可以吸引读者,奠定风格,传达出动感,让读者与角色建立联结,并推动故事进行。

你怎么会想用其他方法开启你的故事呢?你可以不采纳上述所有的建议,但你就只能祷告读者愿意跟着你走了。

即便你的文笔能让天使流泪,单靠文笔也无法维持读者长久的兴趣。

为何不让天使和读者都读得开心呢?

从一开始就抓住他们的心吧。

▲练习一

重新审视你正在写的小说的第一章(或现在开始写)。你会使用什么技巧,从第一段开始就吸引读者的注意?你有建立动感吗?如果没有,请使用这章教你的技巧重写。

▲练习二

你的故事发生在什么世界?你对这个世界多了解?你要如何不靠一大段的描述,让读者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细节?

▲练习三

你怎么介绍主角出场?你的主角为什么令人难忘?

在下列四个类别中,分别替你的主角想出五个答案。

·认同。主角哪些地方“像我们”?

·同情。想想主角的(实质或精神上的)危机、困难、弱者处境和脆弱感。

·喜爱。他机智吗?关心别人吗?

·内心冲突。主角脑中有哪两个对立的“声音”?

▲练习四

主角所在的日常世界遭到什么事物干扰?哪些改变会造成连带影响?

▲练习五

给对手反抗主角的正当理由。迪恩·孔茨曾写道:

最成功的反派在令人恐惧的同时,也会让人觉得可怜,甚至真心同情他。想想科学怪人可悲的身世;想想可怜的狼人,他厌恶月圆时自己的改变,却又无法摆脱体内细胞变化成为狼的冲动。

你要如何从对手的角度,合理解释他的作为?他的过去能解释他现在的为人吗?他有哪些特质很有魅力、吸引人,甚至令人着迷呢?


(1) 艾文·弗莱切是乔治·麦唐纳笔下十一本《古灵侦探》小说的主角。弗莱切是一名报纸记者,因缘际会被卷入查案的工作。他玩世不恭,看似做事不认真,但对于追求真相却很执着。

(2) 艾维斯·柯尔是罗伯特·克莱斯笔下十六本侦探小说的主角。他是一名强悍又不按牌理出牌的私家侦探,却对漫画和迪士尼卡通情有独钟。柯尔奉行极高的道德标准,对于受虐妇女、小孩特别关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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