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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通史 古代上流社会私生活

2017/9/27 10:52:444830 个作者有用

  今天的人喜欢怀旧,哪怕怀的是与自己无关的别人的旧,所以当年的日子,就算最简单的吃喝玩乐,有了几个世纪的时间隔绝,也酿成了故事,让今天的人有了热闹可看。总在一些电影情节里,窗棂雕着精美的梅花,公子在读书,府上的戏恨不得天天上演,唱的都是百听不厌的游园惊梦——这样的日子,我们不曾经历,却开始怀念。

  玉食而肥

  谁都得承认一个事实,中国美食如此花团锦簇的局面,离不开那些承受得起高端消费的上层阶级的贡献,尽管历史道义者常常将他们的客观贡献斥为奢靡。但是将食发展到美的境界,不是简单的几千年时间累积可以完成的事,它需要一个推崇奢侈消费的经济实力,更需要高端消费者具备相当的文化品位和精神高度。

  在秦汉时代,美食还只停留在锅里炖肉的低级水平,区别仅仅是官阶高的餐桌上多支几口锅而已,至于肉炖出多少种花样还没有发展成为文化。晋朝成为最重要的分水岭,这是个花样百出、离经叛道的朝代,贵族们此时真正觉醒过来,该好好享受自己拥有的特权了。皇帝司马炎到女婿王济家做客,对一道蒸小猪赞叹不已,王济得意地揭开谜底,原来小猪是用人奶喂大的。享受皇帝都未曾拥有的生活并且不需要心存畏惧,给了晋朝富豪一个宽容的空间。不止王济,何曾去皇宫吃饭都是自带美食,当时的发酵能力有限,皇帝也只能将就着吃死馒头疙瘩,但是他何曾却一定要吃开花馒头,他在饮食上的开支达到每天一万钱。

  有着享受才是正道的道德标准打底,两晋南北朝的菜谱越来越丰盛,江南有一道名菜叫鱼脍,流传至今,就是现在的生鱼片,切得薄如蝉翼,蘸点调料,入口即化,江苏人张翰到洛阳做官,时时怀念家乡鱼脍的美味,经过一番思想斗争,决定辞官回乡,只怪鱼脍太美味,否则怎能令一个官场中人作出如此率性的选择。生鱼片一直到宋朝,依然得贵族的厚爱,不过那时叫“水晶脍”,大概因为晶莹剔透如水晶而得名,宋仁宗喜欢钓鱼,钓上来就让人做成水晶脍,赏给近臣一起吃,恩赐的东西也不是随手取来就给,总是皇帝认为好,大臣们边吃边感受皇恩浩荡,暗下决心继续卖命干活,一道水晶脍让君臣两方都感觉自己成了最大赢家。

  一场豪门盛宴讲究的是每一个细节,吃得美味与否有时候并不重要,享受奢华本身带来的乐趣才是盛宴的内在精神。明朝宰相严嵩家中的餐具,光筷子就有两万多双,材质高档,品种应有尽有,金筷、象牙筷、玳瑁筷、乌木筷、斑竹筷、漆筷等等,当然每一场豪门盛宴的背后一定都有自己珍藏的奢侈展览,它所带来的满足感也许可以抵挡内心很多的虚弱,毕竟他们并非如我们以为的因为财富而一定快乐。

  广厦而居

  古人喜欢造别墅,那时买地皮不难,倒是如何将别墅造得有情有调是更大的问题,谁也不想花了巨资,却效果平平,最后落得个土财主的名,这个词从古到今都是极不受欢迎的。所以评价一个古人的修养或是窥视他的心灵密码,就去看看他家的园子,相比第一套住宅,别墅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求,它能诉说太多的内容,可以彰显主人的财富和贵气,可以怡情养性,可以逃避官场无奈,可以寄托人生理想。

  在晋朝,富甲天下的石崇就有一所别墅,这可能也是中国记录最早的别墅了,或者更确切地讲是一座地主庄园,名为金谷园,里面有清泉茂林,果树竹柏药草,面积四十顷,羊二百口,还有鸡鸭鹅猪,水礁鱼池,这些资产都是让石崇引以为傲的东西,他自豪地感叹“娱目欢心之物备矣”,并且兴致勃勃地以东道主的身份主办过一次大型文人聚会,来的人都身手不凡,大家慷慨赋诗,石崇将这些诗歌编订成册为《金谷集》。财富本来是无趣的东西,石崇原本也只是个奢侈的推崇者,斗富高手,一旦附庸风雅,主人顿时底气十足,本来只是财富象征的别墅也理直气壮地跟着名垂千古。

  锦衣而立

  汉魏时男人们都戴头巾,和衣服一样,头巾也是基本着装之一。当时东汉名士郭林宗外出,头巾被雨水淋湿,一角陷下,可能郭林宗的翩翩风度具有引领潮流的潜质,也可能这一角搭下来的头巾以缺陷美挑战了传统审美观,不管是巾造就了人,还是人衬托了巾,总之路人觉得很风雅,都学着他故意将头巾折出一角,一次小小的意外造就了一个延续了许多年的流行风潮。这种头巾在魏晋南北朝名士间很受欢迎,成为他们访友或聚会时首选的饰物。

  男人最美的年代应该在魏晋南北朝,那段历史深刻地证明了爱美并不只是女人的专利。翻开史籍,凡提到魏晋名士贵族一定要仔细描绘一下他的外貌,总是外形俊朗,肤色白皙,那时有美得到现在都常被人提起的超级大帅哥潘安,有美得被粉丝们看死的superstar卫阶。王羲之见到杜弘治时赞叹:“面如凝脂,眼如点漆,此神仙中人”,这是当时通行的贵族审美标准,所以抹粉熏香是一个优秀男人不能不做的事,出门之前,名士们一定要抹得面如白玉,熏得香气扑鼻,然后才信心十足地握着拂尘,找人聊天,只有打扮和聊天才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情。不过幸亏改朝换代了,隋唐之后,男人开始更加注重功名的追求和儒学精神的完善,爱美慢慢倾斜成为女人的主要功课,贵族的男女分工越来越明晰,男人承担功名利禄,女人除了相夫教子,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。

  唐代是服饰最为缤纷的年代,皇室和贵族引领起一波一波的流行高潮,安乐公主堪称当时时装界的潮流女皇,她有一条百鸟羽毛织成的裙子,史料记载裙子的穿着效果为“正视为一色,傍视为一色,日中为一色,影中为一色。而百鸟之状皆见”。皇室成员引领的潮流路线,在长安很快掀起一股旋风,王公大臣家的女子也坐不住了,仆人们的工作中又添了重要的一项,就是上山捕漂亮的鸟,一时之间山林里奇禽异鸟被捕得快要绝迹,朝廷出于环保需要不得不出面收拾公主惹下的祸,即使这样也不能禁绝人们对这种时装偷偷摸摸的追逐,爱美之心本来就是无法根除的。

  唐朝的永乐公主专门开辟了一个种植各种香料香花的园圃,其中有二三十种植物是用来自制胭脂的,作为一个地位尊贵的胭脂DIY爱好者,永乐公主和她的姑姑安乐公主一样很快将自己的影响力辐射到民间,那时候大户人家的女孩子们躲在深闺里,闲得无聊又心思活跃,也只能和姐姐妹妹们讨论了女红,再研究胭脂,只是可惜,再美的容颜也只能自己欣赏。

  明朝大学士张居正生活也很讲究,当他还是皇帝最尊敬和信赖的先生时,每天早晚都要抹香脂,他经过的地方都会香气缭绕,衣服每天都要换一套,他曾经在接待一个客人的时间段里,换过四套衣服,此人给历史留下了太多耐人寻味的故事,史上最令人侧目的出行工具当属他的轿子。轿子是由三十二人抬的,里面装修豪华精致,前有会客室,后有卧室,还有回廊,里面侍立两个小童焚香挥扇。那时候他谁都不需畏惧,他的生活里有着权力与财富造就的奢华,有着文人自古风流的天性,有这些光环的掩护,即使专权行事也高雅起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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