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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史八卦 曹爽任人唯亲

2017/3/27 16:46:063120 个作者有用

  有人认为,“在用人方面。曹爽推行任人唯亲的政策”,“把一些阿谀附会、缺乏政治才于、崇尚浮华的人引为己用”。但是,《太平御览》卷二三八《职官部》引减荣绪《晋书》却说:“大将军曹爽辅政,高选贤明以为官属。”现《晋书所载曹爽选用的官属,亦多为当时精明能子之土,而他们又并非曹爽之亲近故旧。在曹爽被诛后,他们又大多为司马氏所进用,有的还成了司马氏集团之骨干。

  例如斐秀,“少好学,有风操”,时人为之语曰:“后进领袖有裴秀”。曹爽辅政时,渡辽将军母丘检举荐之,曹爽遂以秀为大将军椽。曹爽被杀,司马氏控制政权后。裴秀又为廷尉正,后又为司马昭“安东及卫将军司马;军国之政,多见信约”。

  又如王沈“好书,善属文”。曹爽辅政时,辟为大将军椽,又为中书门下侍郎。司马氏掌政后,又为治书局御史、秘书监。后便成为司马氏之忠实死党。再如苟动,“博学,达于政”,曹爽辟为大将军椽,又为中书通事郎。曹爽被杀,“门生故吏无敢往者”,而“勖独临赴,众乃从之”。司马氏掌权后,又以之为安阳令、骤骑从事中郎、廷尉正,又参司马昭“大将军军事”,并以有动,“赐爵关内侯,转从事中郎,领记室”,做了司马氏之功臣。

  其他如王浑、郑冲、卢钦、鲁芝,杨综、辛敞,羊诂 、阮籍等,皆为当时智能之士,均为曹爽所召辟。他们原与曹爽并无亲故关系,而后来又为司马氏所用故谓曹爽推行任人唯亲的政策,是不大符合事实的。 

  至于何晏、邓飏等人,《三国志》对他们的记载本不真实,我们不可轻易地据以指责他们。例如《三国志。曹爽传》说:南阳何晏、邓飏、李胜,沛国丁谧、东平毕轨咸有声名,进趣于时,明帝以其浮华,皆抑黜之。及爽秉政,乃复进取,任为心腹。

  据《三国志》及斐松之注引有关史籍所载,在魏明帝时因浮华而被抑黜的共十五人。其中属曹爽集团的只有邓飏、李胜、夏侯玄三人。何晏、丁谧、毕轨三人,并未因浮华而被抑黜。何晏虽为名士,但并未参与浮华之交。他之所以未受曹丕、曹爽重用,是因为他以前在宫中无所顾惮,眼饰拟于太子,故文帝特憎之,每不呼其姓字,常谓之为‘假子’。晏尚主,又好色,故黄初时无所事任。及明帝即位,颇为冗官。”

  丁谧,既非名土,也未参与浮华之交。魏略》谓丁谧,“少不肯交游,但博观书传为人沈毅颇有才略”。只因于魏明帝太和年中,在邺城对诸王无礼,曾被收入邺狱,而“以其功臣子原出。后帝闻其有父风,召拜度支郎中”。毕轨,既未参与浮华之交,还得到曹睿之重视。《魏略》云:“轨以才能,少有名声。明帝在东宫时,轨在文学中。黄初末出为长史明帝即位,人为黄门郎,子尚公主,居处殷富。”可见何晏、了谧、毕轨三人与曹睿抑黜的浮华之士没有关系。观正始八年七月何晏规谏齐王芳之奏议,也可知其并非浮华之士。其奏云: 善为国者必先治其身,治其身者俱其所习。所习在则其身正,其身正则不令而行。

  是故人君者,所与游必择正人,防观览必察正象,放郑声而弗听,远佞人而弗近,然后邪心不生而正道可弘也。一可自今以后,御幸式留殿及游泳后园,皆大臣待从,因从容戏宴,兼省文书,询谋政事,讨论经义,为万世法。清人钱大晞和陈醴都认为《三国志》作者迫于压大,对何晏“不无诬辞”,而却巧妙地在齐王纪中载何晏此奏议,有意让后人窥知何晏的一点真貌。何晏乃是一个“有大儒之风”的能人。

  在实际为政中,何晏等人也是比较出色的。《三国志》卷二九《管格传》注引《管格别传》载冀州刺史裴徽说:“何、邓二尚书,有经国才略,于物理无不精也。”又《晋书》卷四七《傅玄传附咸传》载傅咸上书云:“正始中,任何晏以选举,内外之众职各得其才,粲然之美于斯可观。”傅咸此言应很真实,不会有所夸张。因何晏为司马氏政敌,傅咸既为晋臣,不可能对何晏虚构赞美,并且傅咸的父亲傅玄与何晏等人有怨仇。傅咸更不会有意称赞其父仇敌。主持吏部选事的何晏既如上述,主持武官选事的夏侯玄也很有成绩。《世语》云;“(夏侯)玄世名知人,为中护军,拨用武宫,参戳牙门,无非俊杰,多牧州典郡,立法垂教,于今皆为后式。”主持地方政务的李胜也较称职。《曹爽传》注引魏略云:“胜少游京师;雅有才智。曹爽辅政,胜为洛阳令。夏侯玄为征西将军,以胜为长史。累迁荣阳太守、河南尹。胜前后所宰守,未尝不称职。"

  至于史籍中说曹爽集团之过恶着,恐多为政敌或晋人诬枉不实之辞。如《曹爽传注引《魏略》谓何晏、邓飏、丁谧为台中三狗之说,《魏略》已明言是当时的“谤书”,则无疑为政敌攻击之辞。又如《晋书·宣帝纪说“曹爽用何晏、邓飏、丁谧之谋,迁太后于永宁宫"。《资治通鉴》又照抄录。

  胡三省对此即驳斥说:“据陈寿《志》 太后称永宁宫,非徒也。意者,晋诸臣欲增曹爽之恶,以‘迁’字加之耳”又如《三国志》卷二八《王凌传》注引《汉晋春秋》载王广所言“曾爽骄奢失民,何平叔虚而不治”等,裴松之已疑为习凿齿所自造。再如《曹爽传》注引《魏末传》说何晏妻金乡公主,“即晏同母妹”。裴松之巳证其不实,并说:“此缙绅所不忍言。”显然也是政敌对何晏的攻击诬蔑,至于司马懿以曹爽集团“大逆不道”之罪而诛及三族,当时蜀汉大将军费讳设甲乙论巳为曹爽集团申辩。

  总之,由于司马氏之党对曹爽集团多所诬蔑中伤,留下了不少不实之辞,尔后司马氏又成为最高统治者,建立了晋王朝,故晋人更有意地将此等诬枉不实之辞写入着作,给后人留下了不少假象,我们在研究魏末晋初这一段历史中,去伪存真的工作更为重要。不应轻易地依据某些诬枉不实之辞而全盘否定曹爽等人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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