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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通史 中国古代兵制常识

2017/9/18 11:11:035180 个作者有用

  中国古代兵制常识   师:商、西周军队组织单位。军中五人为一伍,伍伍为两,四两为卒,五卒为旅,五旅为师。商代有三师,西周有六师。历代沿用其制,人数多少不一。

  三师:商代军队组织,分左、中、右三师。

  西六师:西周时周王的禁卫军。驻屯于西土,共六师。

  成周八师:西周时驻屯于成周(今洛阳市)的宿卫军,共八师。用于守卫中原和征伐南方各族。

  殷八师:西周时驻屯于卫国的宿卫军,共八师。用于守卫东土和征伐东方各族。

  军:春秋以后的军队组织单位。春秋时各大国多设有上、中、下三军,公约有战车千乘,士兵三万人。后来晋、吴等国曾扩至五军、六军。历代沿用其制,人数多少不一。

  三军:春秋时各大国多设有上、中、下三军,其中以中军最强。晋国中军的长官称元帅。

  三行:春秋各国皆用战车作战。公元前632年,晋国为了抵御翟族,在上、中、下三军以外,创设三支步兵,称为“三行”,即中行、左行、右行。

  带甲:战国时对步兵的通称,因穿戴甲胄而得名。   武卒:战国时魏国考选步兵,凡身穿“三属之甲”,手执“十二石之弩”,背负“菔矢五十个”,荷戈,带三日之粮,能在半天跑一百里的,才得中选。中选者称为武卒,免除其全户徭役并给予田宅。

  五都之兵: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步兵,也称持戟之士。驻防于五都。亦称“五家之兵”或“技击”。

  锐士: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。

  南军:西汉时禁卫军有南军北军之分,南军守卫未央宫,由卫尉统领。因未央宫在长安城内的南面,故称。卫士由各郡轮流,一年更换一次。除未央宫外,,南军亦守卫长乐、建章、甘泉等宫。

  北军:汉代守卫京师的驻屯军,汉朝常备军的精锐和主力。初由中尉统率,因驻守长安城内北部,故称。汉武帝时,扩大北军,改北军中垒为中垒校尉。又增设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贲等七校尉,分别驻守长安城中及附近各地,并随军出战,中尉也改称执金吾,不再统率北军。东汉时,省去中垒,并胡骑入长水,虎贲入射声,置北军中侯以监五营,称为北军五校。

  羽林:汉代禁卫军。西汉武帝时选拔陇西、天水、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等六郡之良家子,守卫建章宫,初称为建章营骑,后改称羽林骑,其意为国羽翼,如林之盛。隶属光禄勋,为皇帝之护卫。东汉称为羽林郎。后代禁卫军亦常有羽林之名,三国时期吴国的宫廷禁卫部队亦称羽林。

  虎贲:西周精锐的武士称谓。春秋以后为天子侍从的卫士。平时守王官,王出行则随前后。汉代有虎贲中郎将、虎贲郎,历代沿用,一直到了唐朝才被废止。

  期门:西汉护卫禁军名称,亦为官称。武帝建元三年(前138)置,地位近郎官,执武器,随从皇帝出行。汉武帝时选陇西、天水、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等六郡良家子组成。武帝微行,这些卫士执兵器护卫,因“期诸殿门”,故称期门,隶属于光禄勋。平帝时改称虎贲郎。

  材官、骑士、楼船:西汉时根据地方特点训练的各个兵种:西、北边郡产马地区训练骑兵,称为骑士;内地不产马地区训练步兵,称为材官;江、淮以南各郡训练水军,称为楼船。

  轻车:即驾车作战的士兵,西汉兵种之一。汉初常用于战争,后逐渐失去作用,至武帝时完全成为仪仗队。

  正卒、戍卒:汉代制度:男子从23岁起需服兵役两年。一年在本郡服役,称为正卒;另一年戍守边境或到京师守卫皇宫,称戍卒或卫士。至56岁免。

  青州兵:汉献帝初平三年(192)十二月,曹操从青州投降的黄巾军主力中选拔三十万身强体健者,编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“青州兵”,成为曹操争夺天下的主力部队。

  北府兵:东晋孝武帝初年谢玄组建训练的军队。太元二年(377),建武将军、兖州刺史、监江北诸军事谢玄召募徐(治京口)、兖(治广陵)一带劲勇以抵御前秦。东晋称京口为“北府”,所以称这支军队为北府兵。

  世兵制:中国古代强制部分乡民世代当兵的制度。又称军户制、士家制。世兵制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齐国。管仲将国都分为士农15乡和工商6乡。其中士农之乡民平时务农习武,战时充当士兵出征,世代相传。三国时期,魏国曾实行士兵制,男丁终身为兵,父死子承,兄终弟及。魏晋以后,世兵制几起几落,一直延续至清。当时的八旗兵以旗人(军户)世代充任,凡族人男丁“人尽为兵”,“三丁抽一”,留家者为余丁;绿营兵一人当兵,全家编入军籍,父在子为余丁,父死由子替补,世代以当兵为业。军籍由兵部统管,不入民册。1840年鸦片战争后废。

  军户:军户即为中国古代世代从军、充当军差的人户。东晋﹑南北朝时,士兵及家属的户籍隶于军府,称为军户。军户子弟世袭为兵,未经准许不得脱离军籍。北魏军户亦有用俘虏充当的。宋朝将应募充军的人户称为军户,军士年老退伍后除籍。军户制度在元﹑明两朝最为完备。

  府兵制:中国古代兵制之一。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。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,农隙训练,战时从军打仗。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,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。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(535~551),历北周、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,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,唐玄宗天宝年间(742~755)停废,历时约二百年。

  鹰扬府、折冲府:隋文帝开皇中置骠骑将军府,每府置骠骑﹑车骑二将军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骠骑府为鹰扬府,改骠骑将军为鹰扬郎将,车骑将军为鹰扬副郎将(鹰击郎将),隶于各卫,统领府兵。唐代改称折冲府,其主官改称折冲都尉﹑果毅都尉。

  飞骑:唐初,以随李渊起兵太原的部分将士置玄武门驻屯,所领兵号为“元从禁军”。太宗贞观十二年(638)分置左右屯营,所领兵名飞骑,隶属屯卫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,左右屯营脱离屯卫独立,改为左右羽林军,所领之兵一度改名羽林郎,不久仍旧名飞骑。飞骑早期由元从禁军的子弟和卫士(府兵制下的兵士)中选充,玄宗先天二年(713)规定,一律从卫士中简补。次年,又从出征吐蕃的兵募中选拔壮勇之士为飞骑。随着府兵制的衰落,卫士不再上番宿卫,飞骑全部出于招募。飞骑的任务是宿卫宫禁,但有时亦奉命出征。

  彍骑:彍,意为迅疾。唐玄宗时设置的禁军的名称,由长从宿卫改名。唐朝保卫京城的南衙禁军,原由诸州府兵轮番上值,分属十二卫。由于府兵制被破坏,诸军府番上的卫士(府兵)常不足额,到玄宗初年,十二卫十分虚弱。开元十一年(723)开始在两京及其周围地区的府兵及白丁中简募强壮者,免除其徵镇赋役,作为南衙禁军,称为长从宿卫。十三年,改名彍骑,共十二万人,分隶十二卫,替代番上府兵,专任京师警备任务,间或用以出征。十六年,一部分骑编入左右羽林军,又成为北衙禁军的组成部分。开元末,吐蕃入攻剑南,唐曾经派遣关中彍骑远征。天宝间,由于北衙禁军扩大,彍骑已不被重视。当时,禁军日益腐败,彍骑更不堪作战。安史之乱后,彍骑继续存在,一直延续到唐末,但人数很少,仅供皇帝仪仗和京师部分衙署警备之用,且多纳资代役,其地位无足轻重。彍骑之制,实际上仅存在于玄宗开元中至天宝末,为时甚短。但它的出现,标志着府兵制瓦解﹑募兵制代替徵兵制,是中国中古兵制演变的大事。

  禁军:原指侍卫宫中及扈从的军队。历代有直称禁军、禁兵的,也有另立名目的。唐代禁军初有元从禁军,以后陆续出现飞骑、百骑、千骑、万骑等名目,演变为左右羽林、左右龙武、左右神武、左右神策、左右神威等十军。其中如神策军即戍守各地,并不限于宿卫。北宋称正规军为禁军或禁兵。从各地招募,或从厢军、乡兵中选拔,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,分隶三衙。除防守京师外,并分番调戍各地,使将不得专其兵。每发一兵,均须枢密院颁发兵符。编制单位有军、指挥、都。士兵出自雇佣,且沿五代朱梁定制,文面刺字,社会地位低于一般人民。北宋中叶,禁兵增至八十余万人。北宋末年,政治腐败,军队缺额极多,京师三衙所统余万人,实际仅存三万人。北宋亡,禁兵主力溃散。南宋时,各屯驻大军取代禁兵,成为正规军,而各地尚存的禁兵,则成为专供杂役、不从事战斗的部队。

  神策军:唐玄宗天宝十三年(754年),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在临洮西的磨环川(今甘肃临潭西南)成立的一支新部队,称神策军,用以防御吐蕃。安史之乱时,该部队一千人在卫伯玉率领入援中央。朝廷以卫伯玉一军号称神策军,以伯玉为神策军节度使,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使(监军),其后由鱼朝恩统领该军。763年吐蕃攻入长安,唐代宗逃往陕州,鱼朝恩以神策军及陕州诸军迎驾,统称这些部队为神策军。代宗后来由神策军护驾回京,此后神策军便成为禁军之一,实力逐渐壮大。

  健儿:唐代开元以后长期戍守边远地区的雇佣兵。又称长征健儿﹑长行健儿﹑兵防健儿。系由临时招募的征行人征人演变而来。中召募自愿留镇者,给以赏赐。开元二十五年,下诏令天下诸军镇所需兵额,一律从即将复员的各种征行人及客户中召募,允许携带家口,到军后,给以田地房屋,以便久住。长征健儿终身免除课役,装备﹑给养全由国家供应,因此,又叫官健。

  乡兵:也称民兵,由居民自动组织或政府组成的不脱产的武装力量,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方民众武装。平时不脱离生产,农闲集结训练。担负修城、运粮、捕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。

  自唐朝以募兵取代府兵后,五代后晋时,开始征集乡兵,规定每税户七家共出一兵,军械自备。宋朝沿袭五代后周的遗制,陆续设置各种番号的乡兵。乡兵与禁兵﹑厢兵不同,不脱离生产。多数乡兵是征兵,少数是募兵,如在宋与西夏接壤地区,招募弓箭手垦荒种地,缴纳地租,守护边土。乡兵有的采用禁兵指挥﹑都等编制,有的按照保甲法,以五人为一小保,五小保为一大保,十大保为一都保,分设大﹑小保长和都﹑副保;有的采用唐初李靖兵法,以五十人为一队﹔也有的将几种编制互相参用。宋朝多数徒具形式,并无战斗力。也有少数乡兵,主要是北宋与辽﹑西夏接壤地区的乡兵,南宋与金朝﹑蒙古接壤地区的乡兵,有相当的战斗力,甚至超过北宋的禁兵和南宋的屯驻大军。

  元代辽东之军﹑契丹军﹑女直军﹑高丽军,云南之寸白军,福建之畲军以及地方上的弓手等,都属于不出戍地方的乡兵。明清两代,亦有各种名目的乡兵,如民壮﹑弓手﹑团练等。他们或招募而来,或在若干壮丁中选充。遇有重要的军事行动,往往调乡兵从征。淮军﹑湘军等亦属于乡兵上升为正规军队。民国年间,团练等乡兵组织曾广泛存在。

  厢兵:宋代诸州的镇兵称为厢兵。一般不进行军事训练,也不具备战斗经验,主要是供地方行政上役使,从事各种劳役,诸如修建﹑运输﹑邮传等。北宋初,将各地藩镇的精兵抽调中央,剩余的老弱残兵留在本地,另加新设供劳役的军队,组成厢兵。还有部分厢兵来源于流放的罪犯,禁兵武技不合格或者犯法,也可降充厢兵。厢兵在名义上按马兵和步兵,分别隶属侍卫马军司和步军司。各种番号的厢兵一般有都和指挥两级编制,并以指挥为单位,分驻于各州府,或直属某些机构,部分厢兵还有军一级的编制。

  蕃兵:宋朝西北边境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地方兵种。北宋中期,为了对付西夏,给羌人(主要是熟户,即接受宋朝统治的羌人)部族的大小首领封官,由他们分别统率本部族壮丁,组成蕃兵。蕃兵有的单独组成“将”的编制,有的与汉兵混合编组。宋廷除了对蕃兵分配耕地外,蕃兵的军官还分等另给“添支钱”。北宋禁止汉人与羌人通婚,蕃官不论官位高低,必须隶属于汉官,不得担任汉官的差遣实职。蕃兵具有较强的战斗力,为宋军的精锐,作战时蕃兵往往作为前锋。。

  签军:金、元时代,凡遇战事即签发所有汉人丁壮当兵,谓之签军。民家丁男,凡强壮者,尽取无遗。   正军户、贴军户:蒙古灭金后,迫华北民众当兵。按贫富摊派:富户每户出兵一名,称独户军;贫家合二、三户出兵一名称正军户;其余称贴军户,即不出兵之家对出兵之家要有所协助之意。

  怯薛:即护卫军之意。成吉思汗时设置,由宿卫、侍卫、环卫三队组成,各有队长统率,总隶于怯薛长。驻成吉思汗大帐殿周围,分四班,每三日轮流值班护卫。仅在成吉思汗亲征时方参加作战。怯薛军主要由贵族、大将等功勋子弟构成,每名普通的怯薛军士兵都有普通战将的薪俸和军衔,他们的统帅是元初“四杰”:木华黎、赤老温、博尔忽、博尔术,又被封为“四怯薛”。怯薛军有着严格的纪律,同时也享有非同一般的特权,一个普通的怯薛军人的地位甚至高于千户官。这支怯薛军维护成吉思汗的统治,构建了蒙古帝国的统治基础。

  弓兵:元代始置,属巡检司。明初冲要之地皆设巡检司,于丁粮相应人户内检点弓兵应役。一年更替,司地方缉捕之责。

  卫所:明朝军制,明太祖所创立,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。军队组织分卫、所两级。一府设所,几府设卫。卫设指挥使,统兵士五千六百人。卫下有千户所(一千士兵),千户所下设百户所(一百士兵)。各府县卫所归各指挥使司都指挥使管辖,各都指挥使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。(明初全国兵员:洪武时期180万,永乐时280万)京都的卫军分两种:是一京军三大营,为全国军队的精锐;二是皇帝亲军,前者归五军都督府管,后者常由太监统领直接听令于皇帝。兵士有军籍,世袭为军,平时屯田或驻防。遇有战争,朝廷命将,率领调自卫、所的士兵征战。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,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,明中叶以后,屯田多被军官吞蚀,军士破产逃亡,徒存官署。

  羁縻卫:地方机构名。明代为控制东北、西北少数民族所设置的卫所。始设于明朝洪武、永乐年间。以当地首领为都督、都指挥、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官,赐给敕书印记,辖都司卫所,掌当地军民政事。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袭,当地军政一听其管理。在东北设奴尔干都司及卫所、地面、站等。

  奴儿干都司:明太祖朱元璋在在东北女真等部族地区,明朝陆续设置了一批羁縻卫、所,用以统治或控制当地民族。明成祖永乐七年(1409)设置的奴尔干都司,管辖约300个羁縻卫、所。都司驻于黑龙江下游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塔赫塔,下距江口150公里,辖境包括今黑龙江、精奇里江、乌苏里江、松花江流域,北至外兴安岭以北。永乐九年又征服了苦兀,辖境扩大到库页岛,在岛上设置了囊哈尔卫。奴尔干都司的主要官员如都指挥使、同知、佥事等职都用流官,即由朝迁派遣,而各卫、所的指挥、千户等职任用土官,即由当地部族的首领担任。奴尔干都司的性质与汉唐时的都护府相似,各卫、所内部的部族也享有自治权。但都司的管辖比都护府更严密,因为下属单位不再有西域那样的国,各卫、所必须完全服从都司。当然,由于属于羁縻性质,所以都司对下属单位的控制程度差异很大,不可一概而论。

  五军都督府:明朝中军、左军、右军、前军、后军五都督府的总称,统领全国军队的最高军事机构,洪武初年设置,初称统军大元帅府,后改为枢密院,又改之为大都督府,节制中外诸军事。洪武十三年(1380)以大都督府权力太大,分为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。成祖永乐元年(1403),建留守行后军都督府于北京,后仍分五府,称“行在”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都督府。成祖后,“行在”二字不时革除和恢复。各都督府设左右都督(正一品)。都督同知(从一品)、都督佥事(正二品),其属有经历司经历(从五品)、都事(从七品)等。都督初间以公、侯、伯为之,可参与军国大事;后率以公、侯、伯署府事,同知、佥事参赞军事。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除亲军指挥使司外的各卫所和在外各都司卫所。凡武职世官、流官、土官之袭替、优养、优给等项,所属皆上报于府,府再转送兵部请选。选定后,经府下达都司卫所。首领官之选授和给由,皆由吏部。各府只有统兵权,调兵之权在兵部,每逢战事发生,由皇帝命将为帅,调领五军都督府所辖卫所之兵佩印出征。军还即归印于朝,兵回卫所。

  三大营:明代京军编制,又称京师京营。洪武初设,隶大都督府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隶五军都督府。明成祖迁都北京后,分设京师京营和南京京营,规制渐臻完备。三大营包括五军营﹑三千营和神机营。军士除来自京师卫军外,又调中都留守司及山东﹑河南﹑大宁三都司卫所马步官军轮番到京师宿卫和操练,称为班军。三大营各设提督内臣﹑武臣﹑掌号头官统领。各军﹑各司分设坐营官﹑把总﹑坐司官﹑监枪内臣﹑把司﹑把牌不一。仁宗洪熙时(1425),命武臣一人总理三大营营政。平时,五军营练习营阵,三千营练习巡哨,神机营练习火器。当皇帝亲征时,三大营环守于皇帝大营,一般是神机营居外,骑兵居中,步兵居内。   五军营: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。明太祖时设大都督府,以节制中外诸军。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,分教四十八卫卒。成祖北迁后,增至七十二卫。永乐八年(1410)始分步骑兵为中军,左﹑右掖和左﹑右哨五军。隶属五军营的还有掌随驾马队官军的十二营,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的围子手营,以及幼官舍人殚忠﹑效义诸营。军士除来自京师卫军外,又调中都留守司及山东﹑河南﹑大宁三都司卫所马步官军16万人,轮番到京师宿卫和操练,称为班军。

  三千营: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,由三千骑兵组成,司巡哨。分五司,分掌皇帝的旗﹑舆服﹑兵仗金鼓、御用宝物等。

  神机营:明代京军三大营之一,因兵交址(今越南),得火器法,立营肄习而名。皇帝亲征时随皇帝出征。其下亦分中军,左﹑右掖,左﹑右哨。中军分设四司,掖﹑哨各分设三司,掌铳﹑炮等项火器。隶属该营的还有五千营,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。正统十四年(1449)土木之变后,京营丧失几尽。后改革军制,神机之名亦废。嘉靖时又恢复三大营旧制。清代咸丰十一年(1861)设神机营,选八旗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及前锋、护军、步兵、火器、健锐诸营精锐为营兵,守卫紫禁城及三海,并扈从皇帝巡行。

  八旗兵:清代军制。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建立黄、白、红、蓝四旗,称为正黄、正白、正红、正蓝,旗皆纯色。万历四十三年,又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,创建了八旗制度,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,增编镶黄、镶白、镶红、镶蓝四旗。旗帜除四整色旗外,黄、白、蓝均镶以红,红镶以白。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。其制规定:每300人为1牛录,设牛录额真1人;5牛录为1甲喇,设甲喇额真1人;5甲喇为1固山,设固山额真1人。据史籍记载,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,蒙古牛录76个,汉军牛录16个,共400个。此时所编设的八旗,即后来的满洲八旗。清太宗时,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,旗制与满洲八旗同。八旗由皇帝、诸王、贝勒控制,旗制终清未改。

  上八旗:指清代八旗中的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,为皇帝亲兵。

  下五旗:清代八旗中的镶白、镶红、镶蓝、红、正蓝五旗,由诸王、贝子、贝勒等分统,驻守京师及各地。

  禁旅八旗:禁旅八旗,又称京旗,是八旗兵中留驻京城的部分,是禁卫军性质的部队。左翼四旗,镶黄旗在城东北,驻安定门内,依次而南为正白旗,驻东直门内,镶白旗驻朝阳门内,正蓝旗驻崇文门内:右翼四旗,正黄旗在城西北,驻德胜门内,依次而南为正红旗,驻西直门内,镶红旗驻阜城门内,镶蓝旗驻宣武门内。在这支禁卫军中又可以分为郎卫和兵卫两种。郎卫又称亲军营,主要负责保卫宫廷和作为皇帝的随从武装,是皇帝身边的亲军。郎卫俱由领侍卫府统辖,全部官兵都是从正黄、正白、镶黄上三旗的人员中挑选,由这三个旗各派二人为领侍卫大臣以率领之。兵卫主要负责卫戍京师的工作。在兵卫中又分护军、骁骑、前锋、步军各营。又在各营内(包括亲军各营)挑选更精锐者编为神机营、健锐营、火器营、虎枪营等特种兵。这些特种兵都受过专门的训练,配备有当时最锐利的武器。

  前锋营:清代禁卫军之一。始建于皇太极天聪年间葛布什贤超哈营。顺治时定营制,营兵从满洲、蒙古八旗的各佐领下抽调,分左右两翼,设有统领、参领、侍卫等官。统领由王公大臣兼领,统领以下各级长官,由满人和蒙人担任。挑选满蒙八旗各佐领下的扩军马甲,养育兵等技艺优秀和身强力壮者锐部队,独立为营。清代大规模的巡活动很多,前锋营负责皇帝巡幸时的前哨警卫

  护军营:清代禁卫军之一。始建于皇太极天聪年间巴牙喇营。初制:上三旗守禁门,下五旗守五公府门。雍正时始定为均司禁卫。专司警跸宿卫﹑诸门的启闭和锁钥传筹等。营兵选八旗满洲、蒙古兵的精锐者充当。每旗设护军统领一人。雍正三年(1725年),又设圆明园八旗护军营,驻于该园周围。

  火器营:清代禁卫军之一。康熙十三年(1691)置,为皇帝的扈从守卫,设有总统大臣管理。全营均练习枪炮,故得此名。

  健锐营:清代禁卫军之一。

  健锐营:清代禁卫军之一。又称健锐云梯营、飞虎健锐云梯营、香山健锐营。由前锋营与护军营中挑选年壮勇健者,多为云梯兵。是清八旗禁卫军中一支具有特种部队性质的部队。健锐营建立于清朝乾隆年间,在大小金川之战、大小和卓之战、庄大田起义、库仑之战等战争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

  绿营兵:清代军制。其制与满洲八旗兵不同,清朝在统一全国过程中,将收编的明军和其他汉人按明军旧制,以营为单位组建军队,因用绿色旗而名绿旗兵,又因是以营为主要基层编制亦称绿营兵。绿营兵除在京师五城戍卫以外,绝大部分分驻全国各省。在京师担任卫戍的称为巡捕五营,与八旗步军营同隶步军统领。步军统领下辖左右翼总兵及16门(内城9门,外城7门)千总。其营制为“标”、“协”、“营”、“汛”。标分督标(由总督统辖)抚标(由巡抚统辖)军标(设于四川、新疆,由将军统辖)河标(由河道总督统辖)漕标(由漕运总督统辖)提标(由提督统辖)镇标(由总兵统辖)。提督为各省绿营的最高武官,分为陆路与水师,共设水陆提督23人,惟东北三省不设。提标一般设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5营,并辖城守营与分防营。所辖军队一般为五六千人或六七千人。统辖镇标的总兵是仅次于提督的武官,也分陆路与水师,共有83人,镇标所辖一般为三营、二营,兵力一般为三四千人。各军标下设协,由副将统领,协下设营,由参将、游击、都司、守备分别统领,营下设汛,由千总、把总分别统领。兵分步兵、马兵两种,此外还有马兵(骑兵)和水师。绿营兵直辖于兵部,将官的铨叙也属于兵部。绿营兵初期作为清王朝的辅助兵力,配合八旗兵驻守京师与全国各地,并受到八旗兵的监视和控制,中叶以后变为主力,其兵额时有增减,最多时达到60多万。清末渐裁,仅存营制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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